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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须实名 个资勿转让 — 个资办吁勿协助不法分子登记电话号码


随着邻近地区的电话实名登记限期(即2023年2月23日)届满,内地和港澳均已落实了相关电话实名制度。

为逃避规管,各地从事不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往往会以利益等引诱自然人(个人)提供自己个人资料协助其登记电话号码,并用于不法活动。部分个人甚至直接参与电话号码登记的程序。行为人除了令自己的个人资料处于高风险当中,也很可能因此而违反不同的法律规定并承担法律后果,绝对是得不偿失。

在个人资料保护范畴,针对侵犯他人个人资料权利的不法活动,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个资办”)一般会认定协助不法分子登记电话号码的行为人也须负责并受相应处罚。在过去3年完成的个案中,个资办共向9名协助不法分子登记电话号码的行为人发出11张罚单,相关行为人既有澳门居民,也有香港和内地居民,累计处罚金额共182,000澳门元。被罚款金额最高的一名行为人(涉及多个卷宗),合共被科处7万澳门元的罚款。涉及电话号码最多的一个卷宗(详见个资办日前新闻稿),行为人协助登记多达700个电话号码,被科处4万澳门元的罚款。此外,有些个案虽然仅涉及几十甚至几个电话号码,行为人也须承担法律责任并被处罚。

个资办现再公布1宗相关调查个案的摘要(暂只提供中文版),供公众参考,并提醒和呼吁:须依法遵守各地的电话实名制度,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切勿利用自己的个人资料协助不法分子登记电话号码,“一个都唔好”( “一个电话号码也不能”)

附件:1份个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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