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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解读及交流会今(27日)举行

(左起)朱伟、张作文、余建红解读横琴发展促进条例。

由特区政府政策宣传协调小组主办、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承办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解读及交流会2月27日上午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逾百本澳社团和机构的代表,以及澳门特区政府局级领导及厅处级主管官员等约二百五十人出席。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局长张作文主持了此次会议。

会议邀请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伟,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建红,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相关内容作主题发言及进行解读。

在引介发言中,张作文局长指出,在深合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法律体系完善的意义尤为重大。《条例》的发布是深合区建设的又一重大利好,必将进一步推动深合区向前发展。为了让澳门社会各界更清晰、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按上级指示,由特区政府政策宣传协调小组主办、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承办本次《条例》解读及交流会。

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广东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就“精诚合作 携手同心 纵深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作主题发言,他指出,建设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2009年总书记亲自拉开了横琴开发开放的大幕,此后又3次亲临横琴考察,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横琴开发开放的重要论述,为推进合作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此后,朱伟又从“为什么要建设合作区”、“建设什么样的合作区”、“如何建设合作区”三个问题切入,深入地阐释了合作区建设为什么是“国之大者”,并介绍了合作区近期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建红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进行解读,她指出,《条例》是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其出台实施是合作区开发建设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以立法引领和保障合作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合作区改革于法有据、系统协调推进改革的实际需要,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此后,余建红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并就《条例》相关条文作了细致的讲解。

在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人士从各自的专业领域及关心的议题出发,对如何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推动深合区文旅商贸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于深合区生活学习、就业创业等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张作文局长总结发言时指出,深合区建设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拓性工作,需要更新理念,变革思维,打破框框,勇于创新。正如贺一诚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所提出的,深合区建设要“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变、行政区划不变、司法体系不变的前提下,围绕‘四新’战略定位和‘四新’重点任务,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横琴深合区通过制度创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逐步实现澳琴一体化发展,营造与澳门趋同的营商环境和生活环境,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打造新的平台,为澳门居民创业、就业和生活提供新的空间。《条例》对于深合区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合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有效的制度保障。今后,政策宣传协调小组会继续根据社会各界的需求,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专题交流会、座谈会、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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