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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理工大学举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学术座谈会

澳门理工大学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举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学术座谈会”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于3月1日生效,澳门理工大学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同日在澳门理工大学举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学术座谈会”。与会的澳理大学者认为,《条例》强调合作区服务澳门经济民生的宗旨和使命,凸显广东、珠海对合作区建设的支援服务和保障作用,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发展和推进澳琴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的新探索。

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林发钦认为,《条例》将政策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法规形式规范下来,为合作区后续出台更多具体的各种政策和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作区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要求出席活动的师生发挥澳理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澳门,服务澳门的学科优势和学术传统,加强对合作区发展的综合研究。

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代副院长黄婉妍认为,《条例》提供多项核心政策,在共赢共建原则下催生众多惠澳惠民举措,支持澳门单牌非营运车辆免担保进出合作区便是一例。这些举措展现了国家倾力扶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提供居民就业生活新空间的决心与力度。

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吕开颜认为,《条例》是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为合作区建设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的各项规定将合作区逐步构建成为衔接澳门并与国家接轨的制度。同时,这将促进广东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合作区在粤澳合作发展中的引擎作用。

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彭艳崇提到,《条例》是合作区建设的第一部综合性法规,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必定推动合作区法治化发展。《条例》为合作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保障,提出便利措施,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澳理大公共政策博士学位课程博士研究生、横琴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振朋认为,《条例》进一步优化了合作区的管理体制机制,为合作区发展放权赋能。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题主线和琴澳一体化发展目标,就跨境执业、规则衔接等方面做出了创新性规定,是我国探索区域法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

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鄞益奋总结时指出,《条例》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落实和明细。《条例》在发展新产业、建设新家园、构建新体系、健全新体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化和详尽化的政策设想。它赋予了合作区更多自主的权力空间,为合作区的协同治理和合作治理,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澳琴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出席人员尚包括澳理大“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何志辉、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公共政策博士学位课程博士研究生共二十多人,共同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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