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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单牌车 可停入琴资格

违法运载食材之单牌车

澳门海关发现近期涉及澳门单牌车不法贩运活动案有上升趋势,特别是偷运大量食材入出横琴口岸。澳门海关针对有关情况调整行动部署策略,加强澳琴海关合作,在口岸展开打击行动,违法的驾驶者除会被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外,其单牌车辆的跨境通行资格亦可被中止。

今年截至2月,澳门海关在横琴口岸共截获17宗涉及单牌车偷运海味、冷冻食品、电子产品及电子零件等物品进出本澳个案,已依法对17名驾驶者作出起诉。另外,横琴海关亦同步加强打击行动,今年以来在客车渠道查获多宗驾驶者利用跨境客车违规运载物品个案。

根据澳门《对外贸易法》规定,上述行为最高可被科处10万澳门元罚款,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此外,根据《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行政法规之规定,如有充分迹象显示车辆的用途违反《对外贸易法》或其他法例的规定,可中止车辆边境通行证最长为期6个月。澳门海关今年首两月已经对15辆因违反《对外贸易法》的单牌车展开跨境资格中止程序。

内地海关可因应违法情节对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并按照《拱北海关关于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监管办法》,对违法者之单牌车取消免担保优惠,要求违法者提交金额作担保。另外,根据《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管理细则》法律规定,入出横琴澳门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及驾驶人有利用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内地相关管理部门得依法自违法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其申请澳门机动车辆入出横琴,还须限制该车入境横琴。

澳门海关呼吁,任何人士切勿因贪图利益而利用跨境车辆,尤其单牌车从事水客类型活动,以免触犯法例,破坏琴澳两地为跨境车辆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及对深合区的发展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透过海关热线28965001、传真28965003或电邮info@customs.gov.mo向海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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