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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致力落实《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的相关规定


2月15日及16日,澳门特区政府的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就实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三次定期报告接受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审议。特区政府代表向委员会介绍了澳门特区实施《公约》有关规定的情况并与委员会进行了深入交流。

委员会于3月6日就澳门特区实施《公约》有关规定的报告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委员会表示与特区政府代表团进行了具建设性的交流,肯定特区政府就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增加产假天数及增设侍产假,以及订立最低工资方面所作的努力。与此同时,委员会亦对两性平等、外雇权益、《工会法》法案、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住房权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特区政府重视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将在未来的施政中对具建设性的意见加以借鉴并适当跟进。与此同时,对于委员会涉及《工会法》法案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特区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

《基本法》明确规定澳门特区居民享有组织和参加工会,以及罢工的权利和自由,而《劳动关系法》亦明确禁止雇主以任何方式阻碍雇员行使本身权利,因此,结论性意见所指“没有具体保护雇员免于因为参加罢工而遭报复的法律”的情况并不属实。就集体协商方面,相关公开咨询的结果显示,社会对有关事宜仍未有共识,而现行法律亦不妨碍劳资双方就劳动条件及权益保障的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澳门特区政府将与立法会加强沟通,稳步推进《工会法》的立法工作。

关于澳门特区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特区政府因应疫情势态,主动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并制订防控过渡期应变计划,透过疫苗接种、免费派发防疫物资、人员调度、设置社区门诊、设立临时病床以及调整医疗服务重点等措施,使特区医疗系统总体上顺利地应对了去年12月下旬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特区政府亦重视抗疫期间居民的心理健康,在抗疫专页内发布心理辅导资讯,为受情绪困扰的人士提供寻求支援的渠道,同时全澳各区的卫生中心亦提供免费的心理门诊服务。

特区政府将在《基本法》的框架下,持续落实《公约》相关规定,贯彻《公约》倡导的精神,不断提升澳门特区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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