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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严格把关从业资格

【图文包】升降设备技术员注册要求及职责

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规定,自本年(2023年)4月1日起,责任人须于一年内为升降设备作登记,而为确保升降设备的保养及检验得到保障,同时启动了保养实体、检验实体及升降设备技术员的注册程序,有意从事相关业务的实体及专业人士可向土地工务局提出申请,明年法律正式生效实施后可正式获批注册。

注册制度严格把关专业资格

《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透过制度化及规范化,确保行业的专业水平,促进业界发展。法律规定保养实体、检验实体,以及升降设备技术员必须获土地工务局批准其注册后才能从事相关升降设备工作,并须每两年续期一次。

在注册的要件方面,保养实体须具备最少一名升降设备技术员,并已取得从事升降设备保养业务的ISO 9001证书或证实能满足相应技术要求要件。

检验实体则须具备至少一名指导技术员及至少一名检验技术员(均须由已注册的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前者由拥有至少五年编制计划、安装、维修或检验升降设备经验的注册升降设备技术员担任,后者则须拥有至少三年相关经验。检验实体并须取得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的ISO/IEC 17020认证,倘已申请但仍未取得ISO认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前提下作临时注册。

升降设备技术员须先取得专业资格认可

升降设备技术员是指为升降设备进行保养或检验的技术员,在执行保养或检验职务时,须确保升降设备符合法律及相关补充法规订定的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准则和安全条件。技术人员须先按第1/2015号法律《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的资格制度》规定登记成为电机、机电或机械专业资格的技术员,其后可向土地工务局申请注册为升降设备技术员。

在升降设备的检验工作方面,对升降设备技术员作出了进一步规范,指导技术员负责领导及协调,并由检验技术员负责执行。两者责任包括核实升降设备符合法律及相关补充法规订定的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准则和安全条件,发出检验合格声明书;签署检验报告、调查报告及建议书;查明升降设备意外的原因及评估有关升降设备的安全条件,并就必要的维修和改善编制建议书。

配合法律的实施及特区政府电子政务的发展,土地工务局已开通“升降设备资讯网”(https://www.dsscu.gov.mo/zh_HANT/sites/ascensores),除了相关法律资讯及宣传材料外,亦设有升降设备电子化登记及升降设备技术员线上申请注册功能,详情请查阅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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