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自2021年11月生效,截至今年首季,本澳持有有效登记证明且有营运的外卖店共3,557间,市政署亦对4间违反登记制度的外卖店作出检控。市政署提醒业界,在外卖店对外营业前必须完成登记并获发登记证明;经营期间亦须向公众展示登记证明或编号,以让公众辨识。
市政署持续执行食安监管工作,在日常巡查中除检查场所整体卫生状况外,亦检查外卖店的登记证明和场所营运条件,截至今年3月31日,市政署合共发出4,248份登记证明,目前正在营运的已登记外卖场所共3,557间,其余有691间外卖店由经营者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登记制度生效至今,市政署已对3间因未获发登记证明前向公众开放营业的外卖店,以及1间未有向公众展示登记资料的外卖店作出检控。
市政署再次提醒业界,在开设外卖店前必须向市政署提出登记申请,并在获发登记证明后,才可向公众开放营业。同时,须向公众展示登记资料,实体店须于当眼处张贴登记证明;若是透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作为经营或推广途径,须于上述媒介界面上显示场所登记编号;网路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如外卖APP)亦有责任确保进驻平台的所有外卖店已完成登记,并将其登记编号等资料显示于平台上,以便消费者辨识。一旦违反登记制度,可被罚款澳门元五千至三万五千元。
市政署已于食安资讯网 www.foodsafety.gov.mo 设立“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专页”,提供有关法规内容、申请手续及要求等资讯,欢迎食品业界登入网页查阅及瞭解详情。同时,消费者亦可登入专页内之“已领有登记证明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栏目,透过直接输入登记证明编号、场所名称、场所地址或区域进行查询搜索,查找及拣选已登记的外卖店消费,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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