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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福利教育总会租用特区政府学校设施

教青局局长龚志明与协同福利教育总会代表叶培辉理事会秘书签署相关协议

特区政府一直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成长发展,并持续协助特殊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切的教育和相关辅助服务。

为支援协同特殊教育学校迁离裙楼校舍的教学环境,让学校在更合适的场地继续提供教育和服务,特区政府将位于青洲收容所街35号之校舍设施(原北区中葡小学校舍设施)租予协同福利教育总会,以作协同特殊教育学校运作之用,并将按相关法规积极支持学校根据合理的需要,完善该校舍设施。

协同福利教育总会设施租用协议书的签署仪式于2023年4月13日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举行,根据第23/2023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授予之权力,教青局局长龚志明代表特区政府与协同福利教育总会代表叶培辉理事会秘书签署相关协议。

特区政府将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教育环境,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优化学习条件,促进相关学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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