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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日游行的路线安排及警方呼吁


本局日前接获民政总署通知,有四个团体拟於12月20日举行集会及游行。经过分析评估,在配合该等团体行使权利的同时,为尽量减低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本局根据《基本法》及按第2/93/M号法律第八条第二及第三款的规定,对部分团体之游行路线作出修订,并於12月7日及18日与有关团体展开会议,通知本局的决定及宣讲活动时须注意事项。最后,归纳有四个游行队伍分别在以下四个地点出发进行游行活动:
一、 何贤公园起步:
游行路线: 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何贤公园出发,途经友谊大马路、宋玉生广场、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湾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游行团体:澳门离岛居民权益协会
会议结果:书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线
集合时间:下午1时30分
出发时间:下午2时
二、 佑汉街市公园起步:
游行路线: 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佑汉街市公园出发,途经市场街、永康街、黑沙环第五街、慕拉士大马路、俾利喇街、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游行团体:新澳门学社
会议结果:书面不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线
集合时间:下午2时
出发时间:下午3时 三、 三角花园起步:
游行路线: 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三角花园出发,途经拱形马路、罅些喇提督大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友谊广场(稍作停留)、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亚马喇前地、友谊大马路、宋玉生广场、何贤公园、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湾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雷斯博士大马路、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游行团体:澳门民生力量联合会
会议结果:书面不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线
集合时间:上午10时
出发时间:下午3时
四、 永宁广场起步:
游行路线: 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永宁广场出发、途经看台街、市场街(佑汉公园)、永康街、马场海边马路、拱形马路、提督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雷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游行团体:澳门工人民生力量联合工会
会议结果:书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线
集合时间:上午时11时
出发时间:下午2时 在会议中,本局向出席会议的游行发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 应自行组织纠察队,以维持自身队伍秩序;
 控制参与人士的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 理性表达诉求,免受外来人士干扰、煽动或教唆;
 注意同行的长者及小童的安全,将其安排在队伍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队伍的前方;
 游行期间禁止燃烧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游行秩序混乱;
 注意天气变化,做好个人保护措施;
 游行必须在和平及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包括遵守集会示威法及国旗法。
澳门治安警察局一直以来对於集会游行的秩序及安全均十分重视,并将於游行当日,派出适量之警员维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本局呼吁上述活动的游行发起人及参与者,有关活动必须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且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响;而参与游行之人士应遵循本局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法。广大市民如当时途经上述地点,请对在场警员的指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