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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晖大厦共识召开大会 并同意终止仲裁程序


南晖大厦仲裁个案之双方当事人近期已向楼宇管理仲裁中心提交了双方签署的废止仲裁协议之协议书,双方表明不需要进行馀下的仲裁程序,而南晖大厦业主们达成共识拟在2013年3月份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以商讨理顺楼宇管理事项。为此,仲裁中心今(18)日进行会议,认为个案已达到仲裁之目的,全体出席委员亦一致同意终止该案之仲裁程序。 楼宇管理仲裁中心於2012年7月受理了南晖大厦有关分层所有人大会决议有效性的争议案,由於该案当事人不能代表全体分层所有人参加此次涉及大会决议有效性的仲裁争议案,故仲裁中心通知当事人透过分层所有人大会会议方式获得合法授权后,方可继续展开后续仲裁程序。 期间,南晖大厦发生了楼宇管理纠纷,经过房屋局及物业管理商会协调已成功解决。随后,当事人要求房屋局协助南晖大厦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理顺该大厦楼宇管理事项,房屋局正对个案提供协助。 至2012年11月下旬,仲裁双方当事人向仲裁中心提交了双方签署的废止仲裁协议之协议书,双方表明不需要进行馀下的仲裁程序。 仲裁中心今日对南晖大厦个案进行会议,认为个案已达到仲裁之目的,全体出席委员一致接纳双方事人所提交的废止仲裁协议之协议书,同意根据此废止仲裁协议之协议书及《楼宇管理仲裁中心规章》第7条第3款规定,终止上述个案之仲裁程序。 经房屋局协调,该厦业主们达成共识拟在2013年3月份召开分层所有人大会以商讨理顺楼宇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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