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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印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印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配合特区政府的行政改革、电子政务发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无纸化工作,特区政府制定新的印务局组织法以取代原有已生效二十五年的法令,重组印务局的职能及架构。

新的印务局组织法明确订明该局的监督实体为行政法务司司长。部门职责方面,新的组织法除了规定印务局负责以电子方式出版《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及印刷政府印刷品的工作外,尚规定印务局负责构建及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网上法律查询系统。最后,因应职责的改变及工作流程的现代化,特区政府重整及精简了印务局的架构,由现时的三处一组九科调整为一厅三处,新设的“统筹及规划厅"将负责推动智慧印务及技术更新的工作。

法规自公布翌月之首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