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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咪表不接受现金及“消费卡”支付

5月1日起咪表不接受现金及“消费卡”支付

为配合第5/2023号法律《公共泊车服务制度》及相关法例的规定,公共道路泊车位收费系统(俗称“咪表”)由2023年5月1日起不再接受现金及“消费卡”的支付方式,公众可继续沿用澳门通或银联“闪付”系统支付咪表的泊车费。

《政府公报》今(28日)刊登第5/2023号法律《公共泊车服务制度》,当中规定由2023年5月1日起,咪表的泊车费将改为仅接受电子方式支付。另一方面,现行咪表的经营合同于4月30日届满,自翌日(5月1日)起相关公共泊车服务由特区政府提供,并透过短期取得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咪表泊车费会直接作为特区政府收入;而根据第44/2022号行政法规《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造成负面影响的生活补贴计划》的规定,有关补贴不适用于公共部门及公共机构提供的服务,故自5月1日起咪表的泊车费不能再以“消费卡”方式支付。

配合有关安排,交通事务局将于5月1日起封闭咪表投币口及调整相关支付设定;同时加紧开展有关经营本澳公共道路泊车位的公共泊车服务事宜公开竞投工作,招标文本中将要求承批实体提供比现时更多的电子支付方式,并争取今年内完成有关批给程序。

局方提醒公众,咪表乃特区公共财产,切勿作出任何破坏行为,违者须负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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