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消费者委员会为落实《粤澳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推进两地消费融合,日前举行会议,两会就优化粤澳跨境消费争议的处理、维权资讯宣传的协作、开展联合商品的比较试验,商议深化合作与具体安排。
会议主要围绕(一)检视粤澳消委会的合作情况,优化粤澳跨境消费争议的处理;(二)探讨粤澳消委会开展联合宣传的可行性:(三)商讨开展粤澳两地商品的比较试验,三个议题进行交流及探讨。
总结执行协议成效
澳门消委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梁碧珊与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分别介绍两地消费维权的工作与发展,总结两会落实《粤澳消费维权合作协议》,近年开展的具体合作,包括自2019年中起,透过“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进行个案转办,澳门消委会由去(2022)年全年至今(2023)年首季,经该平台相互转介,涉及粤澳的消费争议个案共有27宗,平台成为粤澳处理跨境消费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有效提高两地居民互动消费的信心与保障,另外,去(2022)年,粤澳合作为内地房地产销售常用名词释义,丰富了澳门消委会“内地购房资讯”专页的专业资讯。
推动粤澳消费融合
两会相信在双方稳固与友好合作基础上,继续以构建诚信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的保障、提振消费信心,实现合作协议内以推动粤澳两地消费融合、大湾区的建设,以及两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进行更紧密合作,通过逐步推进两地消费融合,包括消费维权领域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有助促进粤澳区域一体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