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透过恒常食品抽检,分别于“南国桃园烧味”及“金樱小食店”抽取的一款豉油皇鸡样本,检出含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市政署已即时跟进,并勒令停售及停产涉事产品,要求整顿生产及销售流程。市政署将会对涉事场所及问题食品进行复查复检,以保障食品安全。
经调查,检出李斯特菌的食品样本由位于和乐坊二街的“金樱小食店”生产,并供应予位于工业街的“南国桃园烧味”销售。市政署于上述两场所抽取的“豉油皇鸡"样本,均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按《GL 009 DSA 2015 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达到“不满意”级别。
就现场环境所见,其制作及销售食品的环境卫生条件欠佳。市政署已根据《食品安全法》对涉事两间生产及供应场所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停止供应及生产问题产品,并要求检视及整顿有关产品的制作及处理流程,直至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及通过复查复检。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安排员工修读“食品卫生督导课程”及“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以加强人员对处理及制作食品的卫生意识。
李斯特菌可在冷藏低温下生存和繁殖,但彻底加热可将其消灭。进食受李斯特菌污染的食品可致病,受感染者通常会出现发热、肌肉疼痛、头痛、恶心、呕吐及腹泻等病征。初生婴儿、长者和免疫力较低人士可能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