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素及保障居民健康,特区政府经综合分析去年推出的《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之经验和社会意见,决定分两阶段再推出有关资助计划,藉此鼓励车主淘汰较高污染的老旧柴油车。
特区政府今日公布第22/2023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有关《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是次资助计划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申请期由本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资助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或之前注册及登记的老旧柴油车车主。第二阶段的申请期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资助对象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及登记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但不包括于今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柴油车。
符合资格的车主可向环保与节能基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收到获批给资助的通知后,必须在180日内将老旧柴油车确定运离本澳并向交通事务局申请取消有关车辆的注册后方可获发放资助。淘汰每一辆符合资格的老旧柴油车,按照有关车辆的分类及规格,可获批给的资助金额由澳门元二万五千元至十五万五千元(详见附表)。
市民可透过环境保护局网页( www.dspa.gov.mo )、微信公众号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