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方的共同推动下,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本年5月26日全票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上述两个规定有利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到深合区执业,允许本澳的药剂专业人员在深合区药品零售单位(社区药房)及医疗机构执业。
确立在深合区执业的本澳药剂专业人员的法定地位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持有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或药房技术助理专业资格认可证书的本澳居民,无须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或评审,只要符合指定条件,通过深合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并于深合区备案后,即可在深合区内药品零售单位提供社区药学服务;相关规定同时确立了在深合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的本澳药剂专业人员等同于内地法定药学技术人员,即深合区内的药品零售单位配备澳门药学技术人员,视同已配备内地法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当中药品零售单位配备澳门药剂师、中药师分别视为已配备内地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而配备澳门中医生、药房技术助理分别视为已配备内地其他中药学、药学技术人员。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持有药剂师、中药师或药房技术助理专业资格认可证书的本澳居民,只要符合指定条件,通过深合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注册后即可在医疗机构执业,为深合区居民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本澳药学专业服务延伸至深合区 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新政策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方便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到深合区执业,相信可提升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到深合区就业、创业及生活的意愿,在助力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吸收经验、拓阔视野及装备自己的同时,也进一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澳门居民在深合区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助力建设趋同澳门的生活。
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会全力配合上述政策,向有兴趣于深合区执业的本澳药剂专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与协助。居民如欲了解更多资讯,可致电85983522(办公时间)或85983504(24小时电话录音)与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