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卫生局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采取便利措施 鼓励本澳15类医疗人员在深合区执业


《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执业管理规定》)已经珠海市第10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5月26日表决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15类澳门医疗人员将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深合区”)范围内提供医疗服务。

卫生局一直以来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保持着紧密合作,不断探讨本澳15类医疗人员透过简单备案形式在深合区执业的可行性。为方便本澳15类医疗人员在深合区执业,卫生局已制作专题网页 (https://www.ssm.gov.mo/apps1/eammiccpt/ch.aspx#clg25877),有关深合区执业的资讯将于稍后上载至该网页供查阅。

卫生局为落实执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结合《执业管理规定》的公布实施,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持续深化医疗服务的合作,包括鼓励具有本澳医疗领域专业人才依法取得深合区执业资格,支援本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者合作方式于深合区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研究支持粤澳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本澳15类医疗人员到深合区执业创造更便利条件和更多机遇,从而不断提升两地的医疗专业质素和服务水准,为居民提供适切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二五规划”的专业人才培养,助力本澳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加快推进深合区和大湾区的建设,促进本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根据深合区资料,自2020年2月起本澳首位医生申请在深合区短期执业后,截至今年2月,共有66名港澳医师在深合区申请短期执业,其中包括医生19名、中医生47名。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