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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致力落实《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5月12日,澳门特区政府的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在日内瓦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第九次定期报告(包括澳门特区报告),接受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审议。特区政府代表团向委员会介绍了澳门特区实施《公约》的情况并与委员会进行了深入交流。

委员会于5月30日就澳门特区实施《公约》的报告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委员会欢迎特区政府在2016年通过了《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该法将家庭暴力犯罪定为公罪,并规定公共实体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医疗、照顾和护理服务以及教育的私人实体负有告知的义务。委员会亦注意到特区政府建立“澳门妇女数据资料库”,以收集对妇女一切形式暴力的资料数据。与此同时,委员会亦就基于性别的针对妇女的暴力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特区政府重视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将在未来的施政中对相关意见加以适当考虑和跟进。关于委员会关注的确保有效调查和起诉基于性别的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澳门特区将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严格、依法打击相关行为。特区政府也将持续以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推广、教育和社区工作,并为不同范畴的专业人员提供培训,共同预防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

关于加强发布有关家暴案件的资讯,包括判决数据和相关保护、协助措施等资料,需要指出的是,特区政府每年均就《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的执行情况发布报告,其中包括整理及分析澳门家庭暴力的个案情况,以及相关执行单位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帮助的工作情况。

关于妇女受害人庇护院舍的数量问题,实际上,特区政府所提供的庇护院舍一直都能满足需求数量,以近两年为例,收容人数只占庇护院舍收容量的60-70%。

特区政府将在《澳门基本法》的框架下,持续落实《公约》相关规定及贯彻《公约》倡导的精神,继续推行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措施,致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促进澳门特区妇女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