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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央积金2023年度鼓励性基本款项名单公布


社会保障基金公布2023年度获分配鼓励性基本款项名单,共9,749名首次合资格的非强制央积金帐户拥有人被列入,过去已获发放有关款项者无权再获发放。另外,为向有需要对名单提出声明异议人士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属其中三项法定不在澳原因可透过“一户通”提出。

2023年度鼓励性基本款项名单今(20)公布。根据第7/2017号法律《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2023年1月1日仍在生,并首次在2022年内同时符合下列要件的帐户拥有人,其个人帐户可获注入10,000澳门元,无须办理任何手续:

  1.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年满22岁;
  3. 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特别行政区。

因法定原因于2022年身处澳门不足183日的帐户拥有人可提出声明异议,为简政便民,其中以下三个法定不在澳原因,可透过“一户通”提出声明异议:

  1. 就读外地高等教育课程
  2. 年满65岁常居内地
  3. 负担在澳亲属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

此外,其他不在澳原因或有需要人士可填妥相关表格,连同证明文件交回社保基金各服务点,或市政署辖下的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前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站(https://booking.gov.mo)取筹或预约时间。

查询名单或有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拨打24小时语音热线28230230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