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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开咨询会

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开咨询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1)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第二场公开咨询会,听取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约160名委员出席咨询会。

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咨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咨询会的委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名委员在咨询会上发言,一致表示支持修法,认同从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上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及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有发言者建议,加强对修法咨询的宣传工作,以多样化方式向公众做好解说;订定清晰完备的法律条文,让公众可以清楚了解相关规定,以利在将来的选举工作中落实执行。

张永春在交流环节重点就《行政长官选举法》的修改问题向各位委员作出详细解说,系统介绍了完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参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以及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修法建议。政府代表回答了与会者提出的各项问题,并表示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法案文本。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咨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咨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咨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6场咨询会,其中4场为界别咨询专场,2场为公众咨询场。有意参加公众咨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咨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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