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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咨询 — 第一场公众咨询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4)日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就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近200名市民出席。

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林智龙、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梁颖姸、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胡家伟出席。

张永春和梁颖姸首先分别介绍了修法的必要性、主要修改方向以及咨询安排,随后政府代表与出席咨询会的市民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共有15位市民在咨询会上发言,普遍认为是次修法将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有利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澳门的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政府就选举程序相关问题提出的修法建议,亦可加强遏止选举违规行为,优化选举程序。多位市民关注资格审查标准的法定化、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进行处罚、打击违规竞选宣传、博彩承批公司在选举中保持中立的义务、以间接方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以及以多元化方式加强修法咨询的宣传解说工作等问题。

张永春强调,《行政长官选举法》及《立法会选举法》是居民行使选举权利的重要制度保障,藉本次修法对有关法律制度作出优化,包括加强打击选举违规行为、完善选举流程,可以有效回应社会对公平有序进行选举的诉求,更好保障居民行使选举权利;关于市民关注的对重复签名组成提名委员会进行刑事处罚问题,政府留意到部分市民担心可能误堕法网,因此将对咨询文本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审视,包括就重复签名行为的法律后果问题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此外,政府将运用多种方式,做好修法咨询以及未来法律通过后的宣传普法工作。

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公开咨询期为6月15日至7月29日,为期45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cs.elections.gov.mo)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咨询会现场、行政公职局、法务局、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咨询文本。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4场咨询会,其中3场为界别咨询专场,1场为公众咨询场。有意参加公众咨询场的市民请透过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987 1365预先报名。

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递交)、电话(8866 8866)、传真(8987 0011/8987 0022)或电子方式,就咨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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