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准照的申请,劳工事务局于“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新增了有关准照申请服务,凡符合资格的本澳居民7月1日起可透过“一户通”提交有关准照的申请。
增设电子申请途径
第2/2023号法律《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法》将于本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为提升建筑工地和工程地点的安全管理,新法规范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由劳工事务局发出的有效准照。
为此,劳工事务局增设有关准照的电子申请途径,由7月1日起,符合资格的本澳居民可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选择“建筑业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准照申请”,然后按照界面指示输入资料及上载相关证明文件后,便可完成申请手续,方便快捷,无需亲临服务点办理。
《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法》11月1日正式生效
按照新法规定,当建筑工地和工程地点的每日工作人员总数达二十名,承造商须至少设置一名安全督导员;当每日工作人员总数达一百名或以上,承造商须至少设置一名安全主任,而安全主任的人数须按工作人员数目的增加而相应递增。
有关建筑业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准照申请详情,可浏览劳工事务局网站www.dsal.gov.mo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717781查询。有关“一户通”的申请手续,可浏览政府入口网站(www.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