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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6年度持续进修发展计划7月1日推出


《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六年度持续进修发展计划》(下称“第五阶段计划”)行政法规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于2023年至2026年内任一年的12月31日或前年满15岁的澳门居民,将自同年的1月1日或计划开始首日起,成为第五阶段计划的受益人。每名受益人的资助金额上限为澳门元6,000元,资助范围包括本地及外地机构所开办的高等教育课程、持续教育课程、驾驶实习课程及证照考试。

为让各机构清晰掌握第五阶段计划的申请规定及要求,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于日前举行了四场第五阶段计划机构讲解会,向与会机构详细讲解了新阶段计划的申请程序、审批规定、资助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并介绍相关优化措施如下:

继续配合“1+4”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策略

持续进修发展计划旨在为终身学习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澳门居民藉持续进修或考取认证提升个人素养和技能,从而配合澳门经济产业多元发展及营造学习型社会。为配合澳门“1+4”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策略,第五阶段计划在第四阶段计划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巩固及优化,继续集中资助职业技能、生活技能、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类型的课程及证照考试。

教青局将对第五阶段计划的证照考试目录进行公布。受益人在完成目录内的任一证照考试后,可通过计划专页或一户通上载相关申请文件,提出发放资助申请。教青局将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定位及更新合资格的证照考试目录。

9月1日起开课,实现无缝衔接

正在进行的第四阶段计划课程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开课,而第五阶段计划的课程,最早可于2023年9月1日起开课,实现两阶段计划课程无缝衔接。教青局为此作出的相关优化措施如下:

新机构即入即审:于第四阶段计划期内,新加入的机构只可于常规申请期申请开办课程。而在第五阶段计划期内,新加入的机构可于获批准参与计划后随即提出开办课程申请,实行“即入即审”,让机构可尽快运作。

机构过渡机制:已参加第四阶段计划的机构毋须向教青局重新申请加入第五阶段计划,根据机构于第四阶段计划的表现,将通过“自动过渡方式”或“附加条件方式”进行加入。

一户通进行个人申请:受益人可透过一户通向教青局提出发放资助的个人申请,包括:一人课程、驾驶实习课程、证照考试、外地持续教育课程、本地及外地高等教育课程。

通过优化措施及资源整合,提升计划效益

为有效提升教学效能,减少因学员或导师未能按时出席而造成的资源浪费,以及增加课程安排的弹性及灵活性,在第五阶段计划中,上述提及的证照考试、一人课程以及驾驶实习课程采用“先支付,后申请”方式进行资助。

证照考试:学员须先自行支付考试费,并于完成证照考试日起计180日内提出发放资助申请。

一人课程:学员须先自行支付学费,并于课程开始日起计180日内提出发放资助申请。学员的课程出席率须达70%。

驾驶实习课程:学员须先自行支付学费,并于完成驾驶考试日起计180日内提出发放资助申请。教青局将透过与交通事务局的资料互联,确认学员是否完成符合要求的学习学时。

如欲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致电热线2842 5199或电邮至pdac@dsedj.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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