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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资助期延至明年第一季


文化发展基金考虑到疫情后本澳各类型活动增多、场地檔期需求增加等因素,决定延长2023年“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的受资助活动及项目的资助期,由原来的2023年12月31日延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但出版类的项目除外。

去年由于疫情关系,文化发展基金批准获2022年“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的社团,延长活动及项目的执行至2023年第二季结束,相关活动顺延举办。今年,考虑到本澳在疫情后各类型的活动增多、场地檔期需求增加等因素,因此,基金决定采取延期措施,除出版类的项目外,延长“2023年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受资助活动及项目的资助期3个月,即至2024年3月31日结束。相关的受资助社团将自动受惠,无须向基金提交延期申请。查询请致电基金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