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公共泊车服务的营运及使用条件》行政法规草案。 为配合第5/2023号法律《公共泊车服务制度》的规定,特区政府制定本法规,订定公共泊车服务的营运及使用条件。 法规对使用公共泊车服务作详细规定,包括相关的标示及通告、服务的收费时间及泊车时间上限、泊车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收费系统的技术要件、公共停车场的泊车凭证,以及移走及存放车辆的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等。 法规将与第5/2023号法律同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