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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瑜:文发基金对资助项目设严格审批和监察机制


【新闻局】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 文发基金对资助项目设严格审批和监察机制

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今(28)日表示,自文化基金和文化产业基金合并为文化发展基金以来,基金吸取审计署相关报告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资助批给的规章,并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资助制度》和公共资产监督规划办公室的要求,对资助项目设定了更严格的审批和监察机制。

欧阳瑜出席公开活动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文化发展基金每个资助项目都有相关计划的章程,列明资助目的等,而对于各项资助项目均有共同要求,例如不能危害国家安全、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及不能违反善良风俗等,若资助项目违背相关要求及违反章程,政府可以取消资助批给。文化发展基金成立以来,至现阶段未有项目因违反规定被取消资助批给的情况。

欧阳瑜强调,资助项目对社会有正面影响是必须的,若项目会带来负面影响,政府一定不会审批。文化发展基金对批出资助的项目设有追踪监管机制,包括保留项目最后一期的资助款项,待最终审视程序确认相关项目符合所有规定后,才会发放剩下的款项;如发现资助项目有不符当初申请的内容,当局会要求返还已收取的资助款项。

欧阳瑜又指出,特区政府推动“1+4”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策略,致力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冀文化发展基金的资助项目在完成计划后能延续及发展下去,特区政府将推动文化业界内的成功企业“以大带小”,协助初创及中小企,促进文化产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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