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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公布《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及向药剂专业人员举办讲解会


为促进本澳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的执业水平,向公众提供优质药剂服务并提升专业性和认受性,按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及第35/2021号行政法规,药物监督管理局局长透过批示核准《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以药剂专业人员持续专业发展活动(CPD)学分作为执照续期或重新发出执照的条件之一,有关批示于今日(8月2日)刊登公报,并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自2023年10月1日起,药剂专业人员须按照《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取得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学分。有关学分计算规定、计分准则、获认可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以及常见问题,已上载于药物监督管理局专题网页(https://www.isaf.gov.mo/cpd/)。

讲解会助了解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规定

为了让药剂专业人员了解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规定,药物监督管理局将分别于8月4日(星期五)及8月6日(星期日)在澳门青茂口岸澳门边检大楼19楼会议室举办两场讲解会,向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介绍《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内容包括药剂专业的持续专业发展、学分计算方法以及申报方式等,讲解会将同时以线上及线下形式进行,即日起接受报名。由于线下名额有限,报名先到先得,成功报名者稍后将收到电话短讯通知。

两场讲解会安排如下:

  • 第一场

时间: 8月4日(星期五),18:00至20:00

  • 第二场

时间:8月6日(星期日),15:00至17:00

报名连结:https://app.isaf.gov.mo/seminar/pharmacistStudying

如有查询,可致电85983522(办公时间)或85983504(24小时电话录音)与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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