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监督管理局于8月4日举办了首场《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讲解会,向药剂专业人员深入地讲解持续专业发展(CPD)、学分计算规定、计分准则、获认可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以及常见问题等。药物监督管理局吴国良副局长、准照及稽查厅郑艳红厅长及准照处刘嘉明代处长出席了是次讲解会。
推动药剂专业持续发展 做好本地人才培养
在讲解会上,吴国良副局长表示,配合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的实施,药监局制订了《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药剂专业人员执业时,必须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并取得相应学分,以保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药剂专业人员持续专业发展的规定有助提升本澳药剂专业水平,有利本澳人才培养及储备。吴国良副局长勉励药剂专业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及技能、热心及称职地依法从事职业之外,还需要不断自我增值,吸收最新科学及专业知识,从整体上提升本澳药剂师、中药师及药房技术助理的执业水平、专业性及认受性,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药剂专业服务,助力本澳大健康产业发展。
本澳药剂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学分获深合区药监部门认可
郑艳红厅长向药剂专业人员深入地讲解持续专业发展的规定、介绍有关学分的计算周期及学分要求。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包括外部活动、内部活动、出版物、网上学习及进修课程,每项活动有各自的评核标准。郑厅长还重点讲解了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规定生效后的过渡措施,包括在2023年10月1日持有有效执照人员首次续期的学分要求将可按比例减少,以及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药剂专业人员取得的学分可纳入今期的持续教育学分。另外,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取得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学分也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可作为在深合区执业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分。郑厅长指出,药监局将联同卫生局及医疗专业委员会等构建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平台,届时培训机构以及包括药剂专业人员在内的医疗人员,可透过该系统申报学分及查询已取得的学分。
在互动环节中,参与者踊跃提问,分别就会上介绍的《药剂专业人员参加持续专业发展活动的规定》具体内容、学分计算规定、活动评核标准、获认可的培训课程等提问及发表意见,药监局代表即场就提问作详细解答及回应,与参与者深入交流。
第二场的讲解会将于周日(6日)举行,两场讲解会同时以线上线下形式举办,共吸引约六百多名药剂专业人员报名参加。
药监局已在网页设置药剂专业人员持续专业发展专页,并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有兴趣的居民可浏览专页以获得最新资讯。居民如有需要,也可致电85983522(办公时间)或85983504(24小时电话录音)与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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