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40/2020号行政法规〈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第12/2023号法律《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特定职务人员报酬的专门规定》对现有规定作重新整合,集中规范公立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薪俸,以及教育活动中心及青年活动中心的主任的附加报酬。为配合该法律的实施,特区政府对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组织法作出相应修改,并废止不适用的规定。 法规将与第12/2023号法律同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