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的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本澳明(24日)起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千叶县、枥木县、茨城县、群马县、宫城县、新舄县、长野县、埼玉县及东京都共十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等。
对日本无视国际社会强烈质疑及坚决反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特区政府严重关切事件并强烈反对。市政署将严格落实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在进口、零售等层面加强监测日本进口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以保障本澳的食品安全和居民健康,并和国家海关总署、拱北海关保持密切联系,和香港食安中心建立通报机制。目前,市政署已开通核检食安专题网页,每天公布辐射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