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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酒法》于11月5日起生效 卫生局举办第二场零售业界及外送平台专场讲解会

日前卫生局举办第二场《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讲解会

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下称《控酒法》) 于11月5日起正式生效。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控酒法》的认识,卫生局已于6月30日举办首场讲解会,向零售业界讲解法例相关内容。为持续宣传新法,日前续举办第二场讲解会,由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柯庆建代主任主持、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林松主任等代表作讲解及回答提问,活动逾30名零售业界及外送平台代表出席。

卫生局代表在讲解会中就《控酒法》中的名词定义、销售、提供及饮用酒精饮料的限制、预防未成年人取得或饮用酒精饮料的措施、场所须张贴法定标志、酒精饮料的标签规范、以远距离方式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应注意的事项、处罚制度等方面作详细解释。

与会者分别关注未成年人在其场所内直接饮用酒精饮料的情况、如何核实未成年人年龄、警示标语的显示、广告的定义、外送交收时是否需保留核实年龄的证据、小型商铺酒精饮料的分区摆放和标示要求等方面作出提问,并关注执法人员之执法水平,建议加强有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等。卫生局代表就提问作出详细解答,并和与会者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

《控酒法》将于11月5日起实施,为使公众和业界及早认识新法规定及做好相关准备,卫生局将会继续定期举办新法例讲解会,详细阐释法律内容并以互动形式解答公众对有关法律的疑问和实施要点。倘公众对有关法律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28556789,或电邮至:gpct@ssm.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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