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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就近日有传媒质疑该局发放讯息的及时性及完整性不足之回应


治安警察局充分明白到警方讯息的发放对于公众知情权和传媒工作的重要性,按现行治安警察局与传媒的通报机制,治安警察局致力在最短时间内将接报消息通报传媒,有关消息可能在治安警察局人员未抵达现场之前已向传媒作出通报,往往未经证实。故此,治安警察局一直以快速扼要描述事件性质的方式向传媒通报讯息,让传媒第一时间知悉事件的发生,以便透过实地采访了解事件的详细内容或进一步情况。此外,治安警察局设有新闻官机制及传媒查询热线,传媒可随时就相关事件向新闻官作进一步查询。然而,治安警察局接报每一宗事件的具体情况或复杂程度各有不同,一般须透过调查取证、录取口供、提取监控甚至进行化验检验等措施才能厘清相关情况,无可避免需时了解相关结果并核实后才能将客观及准确的讯息回覆传媒。

治安警察局向来重视与传媒的关系,一直积极主动配合传媒进行采访,治安警察局亦重视传媒的角色和责任,理解传媒作为讯息传递的重要渠道,对于公众的关注和工作的监督有重要作用。经治安警察局对相关事件讯息的通报机制及内容作出检讨后,确实存在不足之处及改善空间,有关讯息完整性不足亦导致传媒在采访工作上产生不便,治安警察局将细化有关通报机制的流程,并将加强内部培训,保障对外讯息发放的及时性及内容完整性,避免同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