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一名香港居民在社交媒体发布与司警局有关且完全偏离事实的帖文,有关帖文被媒体引述转载并在网上流传,严重影响司警局的良好声誉及形象,司警局特此作出以下回应:
9月3日,治安警察局向司警局移送一名香港男子。根据该局调查,上述人士曾公开演唱具危害国家安全性质之歌曲,故司警局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其作出查问。司警局完成查问后将其移送治安警察局处理。
对于上述人士在帖文中指司警局人员对其作出不礼貌行为及言谈,且不容许其联络律师等指控,完全偏离客观事实。事实上,司警局人员不仅完全没有作出相关行为及言论,更曾明确向其表示可以联络律师,惟其最终放弃。司警局对其进行的调查工作,完全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过程中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上述人士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利用社交媒体及网络媒体诬蔑司警局,司警局对此强烈谴责。由于有迹象显示相关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81条的规定,司警局已即时立案以追究其可能存有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