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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屋申请期由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

经济房屋申请

2023年经济房屋申请由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为期3个月,补交文件期至2024年1月26日,接受市民透过亲临或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已于2023年9月18日刊登第151/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最新经屋申请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资产净值上限,并于今(27)日刊登开展经济房屋申请公告。

是次可供申请购买的经屋将建于新城A区的B5、B7、B8、B11及B12共5个地段,合共5,415个单位,包括1,657个一房厅、3,216个两房厅及542个三房厅单位。

第13/2020号法律《修改第10/2011号法律《经济房屋法》》规定,申请可以家团或个人申请的形式提出,连同家团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18岁,个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3岁;申请人必须是在澳门居留至少7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仅申请人为经屋单位的立约人,并须在提交申请期间届满之日(即2023年12月27日)前12个月内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亦须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资产净值上限之规定(表一)。每月收入是以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平均收入计算,资产净值是以2023年8月31日结算的价值。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在申请前10年内不得拥有住宅物业,继承除外;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配偶须载于同一申请表。取得经屋或四厘利息补贴者不得申请经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团成员,倘日后结婚,自房屋交付10年后可再次申请。

申请可透过亲临或电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经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以及须附同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月收入证明文件。由于房屋局已透过与澳门各政府部门互享资料,故豁免申请人提交部分由其他部门发出的证明文件。

电子申请须透过经屋申请专题网页(https://www.ihm.gov.mo/zh/he2023)登入“一户通”后进行网上提交。亲临申请须透过网上预约系统(https://booking.ihm.gov.mo)预约时间后,前往澳门鸭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厦地下K铺的房屋局办事处提交。

经屋申请为评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后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确定排序名单的有效期在供申请的单位预约出售完毕后终止。

《经济房屋法》确立经屋永远姓“经”,不具投资属性,购买经屋后只可售回给房屋局,而出售价为购入价,且须扣减还原工程等费用。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必须长期在经屋单位内居住,如无合理解释,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每年在其经屋单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处罚款,以确保公共资源合理使用。

市民可透过电邮(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网上(https://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电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询;另可预约参观新城A区经济房屋展示区,瞭解单位的间隔及用料等。房屋局于申请期间在专题网页内公布经屋申请情况。

房屋局将举办三场经屋申请公众讲解会(表二),有意参与的市民请致电2859 4875报名,或于房屋局微信帐号登记。

表一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人数)

每月收入下限

(澳门元)

每月收入上限

(澳门元)

资产净值上限

(澳门元)

1人

12,750

35,650

1,122,200

2人

19,270

71,310

2,244,400

3人

26,020

4人

28,490

5人

30,290

6人

35,500

7人或以上

37,300

表二

经济房屋申请公众讲解会

日期

时间

地点

2023年9月28日

晚上8时至9时

房屋局办事处

(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青洲坊大厦地下J)

2023年10月7日

下午3时至4时

2023年10月14日

下午3时至4时

房屋局离岛办事处

(氹仔湛江街66-68号湖畔大厦1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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