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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长者公寓设配套服务 为长者提供生活支援


按照特区政府日前公布的公寓使用及管理规章,公寓的对象为具备居家生活自理能力的长者为主,在公寓的服务安排方面,将会提供会所、紧急支援、社会关怀、部门服务等,支持入住的长者充实日常生活和参与社区活动,同时结合相关的社会照顾资源,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个别支援。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寓会所:公寓内设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会所设施,设有卡啦OK室、粤剧室、图书室、健身室及其他活动空间,能为长者提供各类文娱康体、社交联谊、兴趣班、社区活动、义工探访及社会资讯等活动和服务。此外,公寓设有平台花园,面积约有3,000平方米,其内设有健康步道、运动康乐设施、园林绿化及闲聚空间等,可供长者与家人共度余暇,乐享天伦。而会所配备的社工人员会主动了解长者的生活情况,关心他们的情绪健康,协调发挥睦邻互助与危机预警等社会功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为需要的长者提供关怀和协助;

2. 紧急支援:除了为公寓提供常规的物业管理服务外,公寓的物管机构将设专人负责进行定时巡楼、住户访视、安全监察和接听求助等日常关顾及事故救助等服务,为入住长者提供紧急支援,同时保障集体安全;

3. 社会关怀:考虑到入住公寓的长者均属独居或双老家庭,公寓将联系服务机构,透过电话问安、日常联系和定期家访等方式,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为入住长者提供关怀和具体的生活支援;

4. 资源连结:对于需要照顾者/同住人提供辅助的个别长者,公寓将会协助他们申请及使用倘需的社会照顾服务,其中包括家居照护、日间护理、日间暂托、院舍暂住及护送服务等,为有关长者及其照顾者/同住人提供协助;

5. 部门服务:作为负责管理公寓的公共部门,社会工作局将会定期及不定期地委派工作人员巡视公寓和探访长者,同时与相关的会所、物管及社服等人员保持沟通联系,了解长者的生活情况及实际需要,以便在管理政策、服务提供以至个案辅助等方面进行介入和联动处理,并从中总结经验,优化各项支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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