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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互认实施半年 超过3万1千澳门居民换领内地驾驶证


《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简称“驾照互认”)于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数据,截至本年11月15日,全国车管单位已为超过31,470名澳门永久性居民免试换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互认”生效后,持有效轻型汽车(B类)或以上准驾车型澳门驾驶执照或特别驾驶许可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内地初次申领驾驶证年龄、身体条件,并且无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情形,可前往内地申请免试换领对应的小型汽车(C1)或小型自动挡汽车(C2)类别的内地机动车驾驶证。内地各地级市或直辖市车辆管理所均可办理相关申请,具体申请手续各省市有不同安排,可先向各省市查询资讯或关注当地官方微信或网页。

另外,为进一步便捷市民获悉申请的基本资讯和内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讯。交通事务局设立“驾照互认”专页,提供和转载相关资讯 https://www.dsat.gov.mo/cn-mo-drivinglicense/?a_id=20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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