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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与联合国委员会举办十周年联合会议

合影

澳门大学法学院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UNCITRAL RCAP)于今(1)日举办“国际贸易法的国家及区域协调:十年回顾及未来展望”十周年会议,讨论过去十年国际贸易法协调的里程碑式发展和未来需求。

自2014年以来,澳大法学院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成功合办九次国际高级别会议和一次国际法律研讨会。是次会议上,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发表主旨演讲,来自澳大利亚、意大利、葡萄牙、韩国、瑞典、美国、中国内地、香港、澳门等国家及地区的专家学者亦就有关国际商贸的法律协调问题发表演讲。

会议内容涉及法律协调方面的各种当代议题,包括数据财产和数据合同,全球数据治理和中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替代性争议解决的议程,法院裁定的临时措施安排及其对仲裁地优化的区域影响,大湾区商事仲裁的司法支持,在线仲裁听证会的可信度及证人询问的重要性确定,中国竞争纠纷的合意解决及附条件的可仲裁性,新时代的澳门仲裁及其现状与改革,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及性别平等在商业准入方面发展的努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及法律标准的自发性协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快速仲裁规则,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ISDS)的改革及可再生能源争议,船舶司法销售的本体论转向,《纽约公约》和《海牙判决公约》在跨境争议中的竞争或互补模式,“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争端解决的发展,大湾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和智能合约,自治合约和人工智能在生成智能合约中的作用,人工智能及监管,公私伙伴关系立法的国际与区域之协调统一等。

另外,今年会议亦基于国家和区域经验及其对法律协调标准的采用情况,评估过去十年法律协调的演变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贸易法不同领域的未来需求。对国际贸易和国际倡议中法律协调所面临的关键问题进行广泛审查,将为各国政府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未来制定相应措施铺平道路,从而有效应对在采用和制定治理国际贸易的法律协调标准中所面临的障碍。

是次会议得到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的大力支持。出席会议开幕式的嘉宾还包括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主任Athita Komindr、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皓成、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厅厅长吴燕翔、澳门律师公会秘书长兼仲裁中心主席潘爱仪、澳大法学院环球法律学系主任Rostam J Neuwirth和副教授Muruga Perumal Ramasw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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