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存凭有理”抽奖活动12月31日截止登记

“存凭有理”抽奖活动即将截止登记

消费者委员会举办的“存凭有理2023”抽奖活动于本周日(12月31日)截止登记。

鼓励保留消费凭证

为建立与加强消费者保留消费凭证的良好消费习惯,消委会自2014年起持续举办“存凭有理”活动,居民反应踊跃,今(2023)年举办第一期“存凭有理” 抽奖活动已有5,000多人次登记,第二期抽奖登记时间将于本周日(12月31日)结束,欢迎居民踊跃参加。

凡于2023年12月31日“存凭有理2023”活动结束前,年满三岁的澳门居民,凭“诚信店”于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出,单笔消费满50澳门元或以上金额的单据等消费凭证即可登记参加抽奖。

消委会将抽出头奖、二奖及三奖各1名,分别可获2,000澳门元、1,500澳门元及1,000澳门元的银行现金礼券,四奖10名及五奖30名,分别各得内附200澳门元及100澳门元的“诚信店”特别版电子货币储值卡乙张。

按“存凭有理2023”参加办法,登记抽奖的消费凭证须清楚显示消费金额、交易日期及商号名称等资料,活动不接受电子消费凭证作登记,每张消费凭证只可登记一次,参加者登记次数不限,提醒参加者须保留用于登记抽奖的消费凭证正本,作为日后领奖证明。

两种登记办法

登记抽奖人士可选择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登记,或将填妥指定资料的消费凭证副本,投入消委会办事处(地址:高士德大马路26号)的活动收集箱内。

“存凭有理2023”活动详情及参与该活动的“诚信店”商号名单,已上载消委会网页(https://www.consumer.gov.mo)供参阅。

查询电话:8988 9315(选择语言后按2)。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