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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供款月 社保鼓励使用“一户通”缴纳款项


一月份是社会保障制度2023年第四季度供款月,雇主可使用“一户通”缴纳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或已于电子申报系统完成申报的强制性供款,以及外地雇员聘用费;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同样可于月内以“一户通”缴纳供款。

缴款人于供款月内使用个人帐户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或网站,选择相应供款制度缴款服务,输入澳门身份证编号或雇主注册编号(需点选应缴凭单),于确认金额等详情后,即可利用多种电子支付工具或信用卡缴款,方便快捷,无须亲临服务点或银行。

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应注意申报期限,以便透过自动转帐或“一户通”等方式缴纳供款及外聘费;当季雇员任职情况没有变动而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亦可于社保基金网上平台查询相关季度凭单编号及应缴金额(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Index),使用指定网上银行缴款。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除“一户通”外,亦可透过指定银行的电子渠道及柜枱、银通网络自动柜员机、贴有社保供款标签的自助服务机等电子化渠道缴款。

居民如需前往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款,可提前透过“一户通”预约时间或进行远程取筹,以节省轮候时间。如欲了解更多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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