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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与香港中药药剂师协会交流中药师专业注册制度

药监局与香港中药药剂师协会交流中药师专业注册制度

香港中药药剂师协会代表一行日前到访药物监督管理局,双方就两地中药师专业注册制度进行交流。

药监局郑艳红代副局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本澳《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及《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有关制度确立了中药师的法定专业地位,并推动中医药服务与产业发展;此外,珠海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上述规定于2023年8月1日实施,允许本澳持有中药师资格认可证书的居民,可透过注册或备案的形式在深合区的医疗机构或药品零售单位执业,进一步拓展了本澳中药师的执业空间,助力本澳药剂专业人员参与深合区建设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香港中药药剂师协会周芝苡会长介绍了该会在推动香港中药师专业认证方面的工作,希望透过是次交流进一步瞭解本澳中药师的资格认可及注册制度,期望借鉴澳门的宝贵经验以推动香港中药专业认证的工作。

交流会上,双方就推动中药师专业认证、注册制度、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及诉求等方面进行交流及分享经验。出席交流会的人员还包括药监局准照处处长黄爱华及刘嘉明药剂师;香港中药药剂师协会其他代表、中医界、商界、检测及认证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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