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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9号行政法规〈警察总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09号行政法规〈警察总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特区政府制定第23/2023号法律《修改第1/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将项目组金融情报办公室纳入警察总局,增加警察总局职责及职权,以便参与预防及打击有关清洗黑钱、资助恐怖主义及资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的犯罪活动。为配合第23/2023号法律的实施,特区政府制定本法规。

法规明确金融情报办公室为警察总局具技术及独立运作的从属机构。订定其职权,以履行警察总局的新职责。同时,设立金融情报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的官职和订定其职权。

此外,法规将十月二十九日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日”。

法规将与第23/2023号法律同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