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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次审议

澳门特区出席审议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月23日于日内瓦举行会议,审议由中国提交的第四次人权报告,当中包括澳门特区的部分。中国政府代表团由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陈旭担任团长,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等担任副团长。

在审议会议开场发言环节,张永春介绍了澳门特区自2018年第三次审议以来在人权领域的一些工作进展。他表示,澳门特区持续推进人权保障工作,主要立法或措施包括: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提升司法效率,保障居民诉诸法律的权利;改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纪律监察委员会,使其成为外部独立监察机构,并扩大监督权力;颁布《雇员的最低工资》法律,保障本地和外地雇员的基本收入;实施双层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社会保障基础上,引入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此外,为提升人权保护意识,澳门特区向政府人员、司法官、教师等提供人权培训,并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人权普法活动。

张永春强调,未来澳门特区将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加快推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确保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与此同时,澳门特区将继续完善人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更好落实国际人权公约,不断提升人权保障水平。

在互动对话环节,张永春回答了相关国家提出的问题。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士及少数族群的权益问题,他表示,澳门持续完善本地法律,以进一步加强对上述群体的保障,包括:修订《劳动关系法》,调升产假日数;修订《特殊教育制度》,向有需要的学童提供更适切的支援;推出《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促进残疾人士就业;制订《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保护儿童身心健康。

就如何跟进落实人权条约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的问题,张永春表示,澳门特区高度重视有关的意见或建议,对当中切实可行且有利于澳门特区发展、有利于澳门居民福祉的内容作出跟进,例如,制定《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法律、颁布《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订立“性骚扰罪”等。

关于保护移民工人权利的问题,澳门特区法律保障外地雇员不受歧视,《聘用外地雇员法》确立了不歧视原则,赋予外地雇员不低于本地雇员的权利、义务及工作条件的待遇。

审议工作组将于1月26日通过工作组报告,并适时将报告提交人权理事会全体会议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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