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药监局联同海关打击关闸区水客散货点 涉及非法进口及无牌卖药活动

药物监督管理局与海关人员合作打击关闸区水客散货点

药物监督管理局持续关注关闸区水客散货点涉及非法进口及无牌卖药的情况。本月24日,药物监督管理局与海关人员前往关闸一带对多间场所展开联合行动,发现2间场所涉嫌从事水客散货活动,涉嫌非法进口及未获药物监督管理局发给准照下违规供应药物,当中共查获14项药物及2项中成药(合共189件产品)均未获药物监督管理局预先许可进口及不具备进口准照。药物监督管理局已根据现行九月十九日第58/90/M号法令以及第11/2021号法律《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对所述场所涉嫌违规供应药物或中成药的情况依法立案跟进;此外,海关亦根据《对外贸易法》之相关规定对该等商号提起行政违法程序。

须依法进口和供应药物 违者面临处罚

根据现行药物业活动及中药药事活动法律规定,场所必须获药物监督管理局发给相关准照下方可供应药物、中成药及中药材,进口所述产品亦须获药物监督管理局预先许可及发给进口准照,违反有关规定最高可被罚款澳门元70万元,情节严重者更须负上刑事责任。

药物监督管理局提醒居民不应从事水客散货活动,亦切勿购买来历不明的药物,有关药物的安全性、质量及有效性均不获保证。药物监督管理局从不同渠道收集情报,并透过巡查及与包括海关在内的部门合作打击违规活动。一经发现涉嫌非法进口或违规供应药物的情况,药物监督管理局定必依法处理。居民如发现有场所涉嫌违规从事药物业活动,可致电8598 3522(办公时间)或8598 3504(24小时电话录音),或透过电邮dli@isaf.gov.mo联络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