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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自明日起接受个人申请使用鲍思高体育中心游泳池授泳


为回应居民以多种不同形式参与游泳锻炼,体育局在辖下鲍思高体育中心游泳池拨出部份时段予个人申请进行授泳活动,逢星期二、星期五及星期日18:00-19:00及19:00-20:00,每个使用时段为一小时,每两个月为一期(即3月及4月、5月及6月、7月及8月,如此类推),每名申请者可申请携同最多2名学员入场。

申请者须为年满18岁或以上,在递交申请表时并须附上申请者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及教授游泳培训课程证书副本,申请表可于体育局网页下载或于办公时间前往体育局总部索取;逢双数月份(2、4、6、8、10、12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接受下期的申请,并在首十个工作日内最多可申请4个时段;在首十个工作日后,体育局会于网页公布余额,曾递交申请者,可在余额中申请其余的时段,每期最多共可申请6个时段,至于未曾于该期递交申请者,在余额中最多可申请4个时段。

现体育局自明(1)日起开始接受2024年3月及4月的申请,申请者可于办公时间内递交填妥之申请表及所需文件至体育局总部,自资料交齐后申请方可进入后续审批程序,体育局会将申请结果以手机短讯通知申请者,申请者须于通知翌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到体育局总部缴费,未依规定在期限缴费,名额将释放。

收费

1名申请者携同1名学员

(共两名使用者)

MOP 60/每小时

1名申请者携同2名学员

(共三名使用者)

MOP 75/每小时

成功申请者于进场时,需出示澳门居民身份证(正本/副本/电子身份)核对资料进场,并获发手带,申请者及学员需配带手带进入及使用泳池。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可浏览体育局网站https://www.sport.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热线电话:2823 636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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