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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澳门旅游大学章程》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澳门旅游大学章程》行政法规草案。

为落实第4/2024号法律《澳门旅游大学法律制度》的规定,特区政府订定《澳门旅游大学章程》行政法规,规范大学的组织架构及各个机关的组成、职权及运作方式,以及属大学自主权范围内的学术、教学、行政及财政、财产和纪律方面的内部组织的基本规定。

澳门旅游大学由一名校长及最多两名副校长领导,现有学术单位、实习部门及辅助部门的架构基本维持不变,参考其他公立高等院校的运作,优化内部运作程序和配置,提升效率和发展空间。

法规将与第4/2024号法律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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