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设备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定期保养及检验至关重要,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及相关配套法规于下周一(4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透过制度化及规范化管理,明确保检分家,令升降设备的使用更有安全保障。为配合法律实施,已投入运作的升降设备须于本月底前向土地工务局登记,以便按新要求做好保养和检验工作。
保养实体恒常维护升降设备
保养实体透过与责任人签订合同提供升降设备保养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日常检查、维护及维修,例如定期清洁机件、为机件上机油等工作,跟进故障或运作异常情况等。保养实体有责任将其识别资料、相关联络资讯、紧急电话及保养合同到期日等展示于升降设备内部当眼处。当发现升降设备要进行必要维修时,保养实体须书面通知责任人跟进;如发现对设备运作有危险状况,必须立即暂停设备使用及通知责任人,完成相应维修工作,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才能重新使用。
升降设备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检验实体负责为升降设备作检验、调查、编制报告及签署检验合格声明书。根据规定,升降设备在完成登记投入运作前须作检验,其后也须由检验实体作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透过一系列的检查和测试,以确认升降设备符合规范。在定期检查并核实升降设备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准则和安全条件后,检验实体须发出及签署检验合格声明书,张贴于升降机内部当眼处或电动扶梯入口当眼处,并通知土地工务局。
保养与检验息息相关,如投入运作的升降设备超过三十日仍不具备保养合同,已获发的检验合格声明书将自动失效。
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的人员组成
法律对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的人员组成均作出了规范,尤其对检验实体及其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内容有进一步规管,以确保检验实体的独立性。保养实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升降设备检验业务,而检验实体及其工作人员亦不得从事升降设备保养业务。此外,检验实体的指导技术员及检验技术员,均不得兼任其他检验实体的技术人员。
土地工务局已开通“升降设备资讯网” (https://www.dsscu.gov.mo/ascensores/zh/),除了相关法律资讯及宣传材料外,亦设有升降设备电子化登记及升降设备技术员线上申请注册功能,详情请查阅该网站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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