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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今发布

粤港澳三地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的二维码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今(28日)发布粤港澳三地依据《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分别制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下称《评审细则》)。三地的《评审细则》可于法务局网页(https://www.dsaj.gov.mo/greaterbayarea/info/jointmeet.aspx#tab_b)下载或扫描二维码获取。

澳方的《评审细则》主要规定了评审委员会的设立、职权及组成,以及调解员资格资历认可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除名和退出机制等。

三地《评审细则》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大湾区调解员统一名册的设立,实现三地调解员资格互认,进一步推动调解在大湾区的运用,为大湾区的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保障,服务大湾区的建设。

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的规定,三地根据各自的《评审细则》自行评审认可调解员,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形成大湾区统一调解员名册,提交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确定,并向社会公告。澳方的评审委员会将在今年10月份接受大湾区调解员资格申请,法务局届时将另行公布具体申请流程,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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