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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取消与不动产需求管理相关的税务措施》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调整本澳不动产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方案及其中有关税务措施的法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以紧急程序处理。

在过去一段时间,为了保持不动产市场平稳发展,自二零一零年起,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包括税务及楼宇按揭在内的不动产需求管理措施,当中,税务措施包括特别印花税、额外印花税及取得印花税。

去年年底,政府因应市场环境变化适度放宽不动产需求管理措施,有关提案获立法会审议及通过,并制定第1/2024号法律《修改第2/2018号法律〈取得非首个居住用途不动产的印花税〉》。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不再向取得第二个居住用途不动产的人士征收楼价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税。同时,放宽相关楼宇按揭措施,包括本澳居民购置住宅的按揭成数上限为百分之七十,购置经济房屋的按揭成数上限为百分之九十,不再设不同的按揭成数金额檔次上限。

政府审时度势,持续关注及评估不动产市场的情况,考虑到近年各类型房屋供应较为充足,目前具条件制定《取消与不动产需求管理相关的税务措施》法案,取消特别印花税、额外印花税及取得印花税。同时,楼宇按揭方面,澳门金融管理局将会发出新的指引,统一本澳居民及非本澳居民按揭成数上限为百分之七十(购置经济房屋按揭成数上限维持百分之九十),并暂停实施按揭贷款利率上调两个百分点的压力测试要求。

最后,上述措施并不妨碍政府因应情况再次推出有关的不动产需求管理措施,包括采取其他如调节公共房屋及土地供应等的可行手段,维持不动产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