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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署查获两食品厂72包过期馅料 已勒命停产将检控最高罚款60万

市政署即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封存涉事过期食品原材料,勒令有关食品厂停止生产及供应涉事问题产品。

市政署日前食安排查中查获银河食品厂72包重约340公斤的白莲蓉、荔芋蓉等过期包点馅料。据调查,涉事过期馅料为银河食品厂及温记粉面厂共用,并生产制成包点供应两间下游食店。市政署即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封存涉事过期食品原材料,勒令有关食品厂停止生产及供应涉事问题产品,市政署将根据《食品安全法》作出检控,如属行政违法行为,将可被科处澳门元五万元至六十万元的罚款;若情节触犯「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罚金。

市政署呼吁业界倘有向该两间食品厂采购涉事馅料及制成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即时致电市政署食品安全厅2833 8181。并重申食品业界不能使用过期食品及原材料,业界有责任建立完善的食材管理系统,定期对库存食品的品质及食用期限作检查并作妥善跟进处理,且须适时对已过期的食材进行报废,同时,保留食材的来货单据以便追溯货品来源。市政署将会持续透过市售巡查及入口检验检疫,对本澳食品进行严格监管,保障食用安全。

被查获的过期馅料包括白莲蓉、荔芋蓉、红豆馅、绿豆馅,为银河食品厂(地址: 澳门高利亚海军上将大马路41号激成工业中心第3期2楼S座及13楼X座),温记粉面厂(地址: 慕拉士大马路激成工业中心第3期2楼T座)共用,生产制作成包点,供应至二间下游食店,包括快秒小食店(地址:澳门黑沙环马路35-A号庆运大厦地下B座)及开平佬南湾店(地址: 澳门罗保博士街22-A号金来大厦第3座地下K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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