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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合区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澳门已上市部分药物 助力建设趋同澳门生活


为营造趋同澳门生活的便利环境,使居住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澳门居民亦能使用澳门已上市的部分药物,药物监督管理局一直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并于早前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首批拟供深合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清单,以供广东省相关部门审核。药物监督管理局于昨天(4月29日)接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表示首批药物清单共296种药物已全数获批,可作为第一批在深合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的澳门药物目录。药物监督管理局衷心感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直以来就上述工作提供的支持与协助,并会持续与内地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推动在深合区实施便民药物政策,满足在深合区居住的澳门居民用药需求。

澳门药物白名单实行动态调整

在多方的共同推动下,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于2023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于深合区内为澳门居民提供基础医疗服务的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澳门已上市的部分药物,并对该等澳门药物实行目录管理(白名单)。白名单药物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审核确定并动态调整。此工作方案为深合区使用澳门部分药物提供了政策依据,亦能进一步保障深合区澳门居民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和合法权益。

首批药物清单共296种药物

首批药物清单由澳门卫生局建议,作为首批供深合区“澳门新街坊”卫生站使用的基本药物共有296种,当中包括用于治疗常见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代谢疾病、皮肤病、肠胃病及感染症等药物,经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确认并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并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商议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将上述药物清单作为第一批供深合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的澳门药物。

药监局与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合作共同保障深合区澳门居民用药安全

药物监督管理局早前已与深合区商事服务局签署《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监管合作备忘录》,对深合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物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药物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与深合区商事服务局在琴澳两地药物监管方面的交流协作,保障深合区澳门居民的用药安全,为推动澳门居民在深合区居住和工作创设良好条件。